投资者发生主动卖券还款和被强制平仓时,所得资金在清算时的偿还负债顺序为:
后偿还融资管理费、融资利息、融券管理费、融券费用
注:
同一负债种类下按照合约起始日由远及近的顺序偿还。
投资者可通过普通卖出来偿还该笔卖出证券相同标的证券的融资负债,详见普通卖出说明。
投资者对存在融资负债的标的证券进行普通卖出时,该笔委托自动转为卖券还款,则所得资金的偿还负债顺序为:
融资管理费、融资利息、融券管理费、融券费用
注:
同一负债种类下,按照合约起始日由远及近的顺序偿还。
投资者可通过现金直接还款偿还全部合约,负债偿还顺序:
后偿还融资管理费、融资利息、融券管理费、融券费用
注:
投资者信用账户为关注类账户、警戒类账户或平仓类账户,且其维持担保比例<关注线的,则投资者普通卖出任何股票的委托都自动转变为卖券还款委托,所有卖出资金都将用于偿还负债,且遵循融资合约由远及近方式进行负债偿还。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我公司信用账户关注线,且“普通卖出”的股票无未了结的融资负债合约的,不转变为“卖券还款”委托。
投资者信用账户有新股中签时,会在新股缴款日开盘前按照新股缴款金额扣减可用资金。如果投资者在日间进行了还款操作,在清算时(除直接还款还指定合约外)会优先抵扣新股缴款的金额。投资者需确保资金足够以顺利实现新股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