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可转债申购规则调整的说明
规则概括
同一投资者参与同一只可转债、可交换债网上申购的,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确认原则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即视为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例外,可视为不同投资者,按证券账户单独参与申购。
冲突处理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合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